今日新闻:警察奖励条令修订:一级英模奖金升至8万。
日前,公安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以下简称条令)。这是2003年以来首次对条令进行修订,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令进一步突出服务基层一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奖励从严的奖励原则,对在抢险救灾、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重大活动安全保卫、重大案件侦破等特殊情况下简化奖励审批程序、扩大奖励比例等作出具体规定。比如,总则明确说明,公安机关奖励工作原则包括“以基层一线为重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从严”;第5章第27条具体规定:“厅、局级以上单位、个人和市(地)级以上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予奖励;处级单位和个人奖励从严控制;基层和一线实战单位及其人民警察奖励数量应当占年度奖励总数的85%以上。”
条例中的奖励待遇明显提高。个人三等功奖金由2000元提升至5000元,个人二等功奖金由5000元提升至10000元,个人一等功奖金由10000元提升至20000元,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奖金由30000元提升至50000元,一级英模奖金由50000元提升至80000元。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如符合条件,可保送普通公安高等院校学习,这一优待措施也得到保留。
据了解,2003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颁布实施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先后有98名民警被授予(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1088名民警被授予(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有24万多个(次)集体荣立集体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99万多人(次)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
公安部人事训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奖励工作应当服从服务公安工作全局和中心任务,及时奖励在各项公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充分激发、调动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新版《奖励条令》集中体现了公安部党委关于公安表彰奖励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对基层一线公安民警的关怀与关爱,紧紧抓住了制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表彰奖励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充分回应了新形势下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将成为公安表彰奖励工作的基本依据和总章程,充分调动广大人民警察的积极性,激励全体民警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人民。(来源:中国警察网 人民日报)
原标题:警察奖励条令修订:一级英模奖金升至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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