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辅警
您当前位置: 政法考试首页 > 考试问答
2021省考公安专业科目资料考点:不得担任人民警察的情形
华图教育 2020-12-15 14:49

不得担任人民警察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试题演练】(多选)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不得担任人民警察的情形有( )

A.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B.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C.曾被开除公职的

D.受过劳动教养的

【答案】AC

【解析】《人民警察法》第26条规定了录用人民警察的消极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得担任人民警察:(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

2021年省考公安专业科目相关资料推荐:

2024年公安招警备考资料包
上一篇:2021省考公安专业科目资料考点: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 下一篇:2021省考公安专业科目资料考点: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的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延伸阅读
辅导教材

面授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