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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省考公安专业科目资料考点:犯罪主观方面
华图教育 2020-12-15 15:00

犯罪主观方面

1.故意

(1)直接故意——明知且希望

(2)间接故意——明知且放任

2.过失

(1)疏忽大意的过失

(2)过于自信的过失

3.无罪过事件: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是由于行为人不能依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行为;

意外事件是因为行为人主观上根本不能认识到损害结果会发生。

【试题演练】(单选)甲攻击乙致乙死亡,在对甲的行为定罪时有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致死)两种意见。从犯罪构成角度看,两种意见的根本分歧在于( )不同。

A.犯罪主体

B.犯罪主观方面

C.犯罪客体

D.犯罪客观方面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常识。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致死)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对于犯罪后果的主观故意即罪过不同,前者对死亡是希望或者放任,后者对伤害他人是故意、 对死亡是过失的态度。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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