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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省考公安专业科目资料考点:紧急避险
华图教育 2020-12-15 15:01

紧急避险

(1)起因条件: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

(2)时间条件:危险正在发生,迫在眉睫。

(3)对象条件:无辜第三者的权益。

(4)主观条件:具有避险意图。

(5)限度条件: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6)特殊情况: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试题演练】(单选)甲乙二人绑架丙,丙家人交付50万元赎金。甲为灭口执意要杀掉丙,乙认为丙家人已交赎金,杀之不义,坚决反对。遂在甲动手杀丙时,乙与丙联手将甲杀 死。乙丙杀死甲的行为性质属于( )?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故意杀人罪

D.紧急避险

【答案】A

【解析】正当防卫不限于保护本人的利益,还包括保护第三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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