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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省考公安专业科目资料考点:附加刑
华图教育 2020-12-15 15:01

附加刑

1.罚金

(1)执行机关为人民法院

(2)民事优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2.没收财产

执行机关为人民法院。

3.剥夺政治权利

(1)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②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③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④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2)刑期计算

①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同时恢复。

②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剥夺政治权利的总期限为拘役、有期期间+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

(3)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危害国家安全罪、死刑(终身)、无期徒刑(终身)。

4.驱逐出境

其适用的对象只能是犯罪的外国人,由公安机关执行。

【试题演练】(多选)下列关于刑罚中剥夺政治权利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无法担任事业单位领导的职务

B.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没有选举权

C.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执行主刑期间当然没有政治权利

D.剥夺政治权利是附加刑,无法与主刑同时执行

【答案】ABC

【解析】《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故A项正确。该法第5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 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也就是说,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是没 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故B项正确。该法第58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 刑执行期间。故C项正确。该法第55条第2款规定,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故D项错误。故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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