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辅警
您当前位置: 政法考试首页 > 考试问答
2021省考公安专业科目资料考点:刑事证据的运用
华图教育 2020-12-15 15:02

刑事证据的运用

1.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2.严禁刑讯逼供的原则。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 证据。

3.一切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4.完全运用间接证据认定有罪的情况下,必须遵守以下原则:(1)间接证据必须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2)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以及间接证据相互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3)间接证据的证明体系必须足以排除其他的可能性,得出的结论必须是唯一的。

【试题演练】(多选)下列关于被告人供述的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

A.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B.只要被告人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认罪服法,即使没有其他证据,也可以认定被 告人有罪并处以刑罚,但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C.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D.没有被告人供述,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答案】A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C。

2021年省考公安专业科目相关资料推荐:

2024年公安招警备考资料包
上一篇:2021省考公安专业科目资料考点:证据的种类 下一篇:2021省考公安专业科目资料考点:拘传
延伸阅读
辅导教材

面授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