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辅警
2025甘肃酒泉市敦煌市招聘司法协理员10名公告
未知 2025-03-10 10:52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效解决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力量不足的突出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选人用人。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身份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10名。

招聘的司法协理员是司法所工作的辅助人员,主要职责是协助司法所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纳入本市行政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热爱司法行政事业,志愿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查验结果为准),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具有敦煌市户籍或者配偶具有敦煌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3月至2007年3月出生);

6.群众工作能力强,能够适应基层一线工作;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此次公开招聘进入面试环节但未被录取的人员纳入司法协理员后备库。当司法协理员出现缺额时,可根据缺额情况和工作需求,从后备库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补录,通过政审、体检、公示等程序,经会议研究同意后,确定为聘用人员。后备时间自确定为后备对象之日起至下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予以加分。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1.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加5分;

2.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加4分;

3.有政法工作经历人员,每月加0.1分,最高加3分;

4.法学类专业毕业生或通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人员,加2分。

同时具有2个及以上加分条件的,按最高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免于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的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本人、配偶违反《国家信访条例》,就同一信访事项多次闹访缠诉或越级上访,曾被信访部门告诫或被公安机关处罚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不适合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由敦煌市人社局和敦煌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3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地点:敦煌市司法局401办公室。

3.本次选聘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网络等方式报名。报名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4.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敦煌市2025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表》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各一式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学历证书原件。需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可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张;

(5)失信人查询记录打印件(甘肃“鼎立信”(http://cx.gscn.com.cn))或持本人身份证到市民中心A区自助服务平台查询打印个人征信报告。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拟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为:

1.拟报考人员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其他必备条件;

2.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程序。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政治理论素质、基本法律法规知识、司法行政工作常识和公文写作。

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加分项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经研究后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主动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及加分项之和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选。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敦煌市司法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统一组织体检。

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政审工作由敦煌市司法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因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政审出现缺额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察环节。

(八)公示

政审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聘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由敦煌市司法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2个月。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五、其他事项

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敦煌市司法局解释说明。

咨询电话:0937—8822322(敦煌市司法局)

附件1-2

1.敦煌市2025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表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敦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敦煌市司法局

2025年3月6日

原文标题:敦煌市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aDfSQLzhbOIVphNqm97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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