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2025年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招聘第一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一览表
4.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表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8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含战斗员39名、火场文书6名、消防车驾驶员1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战斗员。男性,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5年5月至2007年5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有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3周岁(1992年5月以后出生)。
(二)火场文书。男性,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5年5月至2007年5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有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3周岁(1992年5月以后出生)。
(三)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男性,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0年5月至2007年5月,持有地方驾驶证准驾驶车型B2(含)以上,且具有1年(含)以上驾龄,驾驶经验丰富,期间无重大违章违纪行为。
上述招聘对象的具体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基本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4、年龄学历符合所报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5、体能测试、心理测评、政治考核、面试考试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有关标准;
6、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下条件可以优先聘用: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
3、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技能和实战经验;
4、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兄弟姐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3、曾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4、曾因违法违规被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现在职中山市范围内各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未满两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一)岗位职责。依法履行火灾扑救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有关管理规定,坚决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和工作岗位调配,保持24小时全天候执勤战备值班。
四、薪酬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薪酬待遇详见(附件1)。
(二)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有带薪年休假、婚假、陪产假等假期。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
(1)在线报名:考生按照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线上报名流程(附件2)完成每项内容填报;
(2)发送报名资料:考生完成线上报名后,应将以下报名资料以原件扫描件格式在报名期限内一次性发送至3371364019@qq.com(QQ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XX专职消防队战斗员/火场文书/消防车驾驶员)”字样,仅允许报考一个用人单位的其中一个招聘岗位:
①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附件3);
②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提供学历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还提供学信网本人学历结果截图;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考生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办。证明的查询期间需涵盖从本人出生日起至查询当天,且证明的开具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等证件;有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等需要放宽年龄的,由原任职消防救援支队出具履历证明、缴费社保材料,履历证明应写清楚本人曾从事岗位和工作时间;
⑥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应提供车辆驾驶证、“交管12123交通安全管理平台”核查本人驾驶证我的违法(“未处理”、“已处理”和“未缴款”)的信息截图;
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添加微信号:搜索和添加微信号(GDZSXF119),添加到通信录,用于接收有关招聘通知信息。
3、报名要求: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伪造、虚假报名材料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咨询电话:0760-2388975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考生提供的报考资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对报名资料不齐全的考生,请在接到补充资料通知之日起2日内补充完毕,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取消考试成绩,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由考生承担相应责任,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的,将以微信或邮件方式告知考生参加招聘考核相关信息。预定考试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项目及成绩构成比例
(1)考试项目: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2)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3、成绩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不予招聘
(1)体能项目测试成绩任一项目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予以淘汰,不予招聘;
(2)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予以淘汰,不予招聘。
4、确定面试资格人选名单
将体能项目测试成绩都合格的考生确定为入围面试资格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将以微信方式告知入围面试考生。
5、考试成绩计算要求
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6、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4);
(2)普通站战斗员、火场文书岗位体能测试共三个项目:3000米跑步、5×40米折返搬运重物、单杠引体向上,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体能项目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40%+5×40米折返搬运重物成绩×30% +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
水上消防救援站招聘战斗员、火场文书岗位体能测试共四个项目:3000米跑步、单杠引体向上、200米游泳(游泳方式不限)、5×40米折返搬运重物。体能项目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30%+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200米游泳成绩×20%+5×40米折返搬运重物成绩×20%;
(3)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体能测试共三个项目:1500米跑步、5×40米折返搬运重物、单杠引体向上。体能项目测试成绩=1500米跑步成绩×40%+5×40米折返搬运重物成绩×30% +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
(4)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所有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现场签名确认,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考生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试,视为弃权,直接淘汰处理。
7、面试
面试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消防员招录做法实施,主要考察报考动机、性格特征、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现场签收面试成绩通知单。考生未按时参加面试,视为弃权,直接淘汰处理。
(四)心理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和公示环节
考试结束后,依考生的体能测试、面试综合折算合计总成绩(简称: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每个招聘岗位1:1的比例依次择优选取确定入围心理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和公示招聘环节人选。考生考试总成绩成绩并列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成绩高分者优先。
考生心理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存在任一项不合格的,或者经公示发现存在聘用问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直接淘汰处理。考生放弃心理测评、放弃体检、放弃聘用任一项的,视为弃权,直接淘汰处理。由此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将继续按照上述择优选取方法依次递补体检、心理测评、政治考核和公示招聘环节人选。
1、心理测评。心理测评机构统一指定为中山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中山市石岐街道湖滨路59号),心理测评费用由考生个人支付。心理测评只测评一次。心理测评为“不合格”的,不予招聘。考生逾期不参加心理测评,视为放弃。考生心理测评必须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对考生私自心理测评的结果不予认可。
2、体检
(1)体检标准和费用支付。考生体检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范围,不合格的,不予招聘。体检结果存在不合格项的将及时反馈到应聘考生,考生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进行一次复检,(对现场已进行复检的项目不再另外进行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支付。
(2)体检医院。在中山市范围内三甲以上医院或公民应征入伍指定体检医院中任选一家;
(3)组织体检。考生必须在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下按时到医院完成体检,逾期不参加体检,视为放弃。
3、政治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主要审查考生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个人行为、成长经历、家庭背景、社会关系以及违法犯罪等情况。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
4、公示。上述考核项目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将在“中山消防”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1、直接聘用规则。对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省二级以上运动员、持有A1驾驶证以及其它与消防救援工作相关的国家认证专业资格人员(具体岗位需求由用人单位确定),经公示合格后直接聘用。直接聘用考生优先于非直接聘用考生。若直接聘用考生人数超出招聘岗位人数的,依直接聘用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每个招聘岗位1:1的比例依次择优聘用。
2、递补规则。
(1)确定递补考生名单。首轮招聘面试成绩合格且未招聘入职的考生全部纳入递补招聘范围,名单在“中山消防微信公众号”公布。
(2)实施条件及方法。首轮招聘结束180天内,全市范围内政府专职消防队出现岗位空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并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可以按照空缺岗位1:1比例和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从入围递补人员中择优考核,心理测评、体检和政治考核均合格的,予以公示补录。直接聘用考生优先于非直接聘用考生。
3、聘用。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新聘人员须参加支队统一组织的为期三个月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期间,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新入职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具体时间另行告知。
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须退还个人服装费。
六、职业优待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享受职业优待。
七、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聘工作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760-23889285。
八、注意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以微信方式联系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由此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考生的,由考生承担相关后果。
(二)招聘考试除心理测评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支付外,招聘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公告由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5月29日
原文标题: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iy0KwLALV618SJNxZFg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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