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辅警
您当前位置: 政法考试首页 > 考试问答
2018年四川乐至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办案辅助人员7名公告
乐至县人民检察院 2018-06-28 18:01

按照司法体制改革对法检两院辅助工作人员配置要求,为解决我院案多人少的问题,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结合我院的现实情况,决定招聘办案辅助人员7名。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

办案辅助人员岗位。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7名办案辅助人员。

四、招聘对象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为报名时间)。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优先。

五、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

(三)身体健康,适合从事招聘岗位工作;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乐至县人民检察院会同乐至县就业服务管理局进行。

(一)信息发布:本次招聘公告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市场LED显示屏、乐至县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lzxjcy.gov.cn/)上发布。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填写《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

报名应提供资料: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上资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白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

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6月27日—2017年6月29日

现场报名地点:乐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318办公室。(乐至县天池镇南湖路18号)联系人:江先生 028-23237091。

(三)笔试:笔试时间2018年7月4日,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包括办公自动化能力、计算机录入能力、听写记录能力、命题写作能力及简单的理论和法律常识测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40%。

(四)面试:笔试总分60分以上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占总成绩60%。

(五)体检:按照招聘名额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组织到医院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由乐至县人民检察院、乐至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组织实施。

以上因体检、政审不合格人员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折合后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一次递补。

(七)公示:拟招聘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面试、体检、政审、公示时间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办理手续:根据应聘人员的折合后得分、体检、政审和公示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岗前培训:聘用人员由乐至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岗前培训,凡培训不合格及试用期内发现不适宜招聘岗位的人员,均取消聘用资格。

七、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1800 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2200 元/月,并实行绩效考核(按人均3000元/年计算,根据个人考核等次确定绩效工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工作不满1年的不予考核);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个人缴纳部分按国家规定从工资中扣除;服装、差旅另行研究解决;食宿自理。

咨询电话:028-23237091

本方案由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说明,未尽事宜请随时关注网站的公告。

原标题:乐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招聘办案辅助人员的公告

乐至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6月26日

2024年公安招警备考资料包
上一篇: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本部聘用制书记员差额体检考察人选公告 下一篇:2018浙江平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24人公告
延伸阅读
辅导教材

面授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