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平安英吉沙建设,经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特警大队特勤人员、工勤待遇人员和网格化巡控队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报考条件
(一)招聘人数
此次面对社会招聘总人数共103人,其中特警大队特勤人员19名,占总人数的18%;工勤待遇人员59名,占总人数的57%;网格化巡控队员25名,占总人数的25%;若报名合格人数达不到3:1的比例时,按照特勤人员占18%、工勤待遇人员占57%、网格化巡控队员占25%,以总成绩的排名顺序择优录取。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长期从事特警大队特勤、工勤岗位及网格化巡控工作;
4、男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职高),年满18周岁及以上(1997年12月9日前出生的),3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2月9日之后出生的);
5、户籍不限,民族不限。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缺陷,面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体型匀称、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身高不低于1.68米,裸眼视力均在4.8及以上;
(三)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执法部门或者其所在单位正在调查的;
2、因违纪违法,正在执行处分、行政和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前科的;
3、曾经因违法违纪被单位辞退、学校开除、部队除名
的或者被政法部门依法处理过的;
4、直系亲属中有违反“四不承诺”及公安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政治问题者或者犯罪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体检、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2015年新疆英吉沙县特警大队招聘103人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安排
(一)发布简章
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ksrsrc.gov.cn/new/)、英吉沙县政府网(http://www.yjs.gov.cn/)以及英吉沙县广播电视频道发布招考信息,考生可以在以上网址查询。
(二)报名、缴费及准考证领取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9日。
2、报名地点:英吉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报考人员须本人到现场进行电子照像;
联系电话:0998-3625667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对照招考条件,在英吉沙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英吉沙县招聘特警大队特勤人员、工勤待遇人员及网格化巡控队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复员证书;警察院校毕业证;受过表彰奖励或有专业特长的人员,要携带相关证明。
4、考试报名费共计95元(报名费15元,笔试和面试费各40元)。
5、领取准考证: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15年12月21日到英吉沙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6、要求:报考者要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报考。凡不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一律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体检
按照报名人数及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体能测试范围,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在体检过程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为基础体能测试,测试分3项,第一项:5公里越野;第二项:100米短跑;第三项:1分钟俯卧撑;前三项成绩分别达到特勤人员体能合格标准后,按照1:3比例进入特种技能加试,加试成绩计入体能测试总成绩。
2、体能测试分值计算方法
体能测试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试后,体能测试总成绩达到合格以上的,按照排名前三分之二的人数进入笔试阶段。
招聘人员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标准并结合当前实际工作岗位需要进行制定,特勤人员、工勤待遇人员及网格化巡控队员进行差别化体能合格标准选录。体能成绩不合格者“一票否决”,不予进入相关招聘类别的考试程序。体能测试由英吉沙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及解释。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答题语种为国家通用语言。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5%。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业务知识。通过笔试后,按照参加笔试人员前三分之二的人数进入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语种为国家通用语言,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5%。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加分项
(1)在职协警工龄每满1个月加0.1分(按照银行起薪日期为准,银行起薪日期由工商银行提供),不足一月的不予加分;
(2)是党员的加2分(以县委组织部党统为标准);
(3)退伍军人按照兵龄(核查退伍证,由民政部门核查),兵龄每满1年加1分,三等功以上加一分。
(4)在全日制警察院校毕业的,每满一年加1分(以查验毕业证为准);
(5)受立功表彰奖励的、参加过捕歼战斗表现突出被上级认可的,每次加1分。检查立功受奖证书:县级1分、地级1.5分、自治区级2分。
(6)有计算机应用特长的(查验经注册的等级证书,一级加2分、二级加5分、三级以上加10分)。
5、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体能总成绩50%+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加分项的计算方法,按照拟聘用人数和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公示和聘用。
六、政审、公示和聘用
按照特警大队特勤人员、工勤待遇人员及网格化巡控队员的顺序和相关标准,依次择优录取,对录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工作主要由县公安局负责,采取村(社区)、乡镇、县公安局三级方式进行政审,出具政审报告(异地考生由户口所在地的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负责协调政审),在拟聘用前政审结束。政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经培训合格者,进入录用名单。
七、2015年新疆英吉沙县特警大队招聘103人聘用待遇
(一)特警大队聘用的特勤人员属县公安局自聘人员,,与英吉沙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如年终考核不合格的或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情节的,解除其劳动关系,报备县人社局。特勤人员其待遇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待遇由县财政保障,招聘的特勤人员不具有主体执法资格,无执法权,6年内不得报考其他部门,县公安局不承诺转警事宜。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工勤待遇人员聘用后,与英吉沙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如年终考核不合格的或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情节的,解除其劳动关系,报备县人社局。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按照规定缴纳后,在聘用期间基本工资为2620元/月(含绩效),并发放第十三个月工资和烤火费,由县财政保障。招聘的工勤待遇人员不具有主体执法资格,无执法权,县公安局不承诺转警事宜。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网格化巡控队员聘用后,由英吉沙县英盾保安服务公司统一按照保安序列进行管理,并与英盾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根据工作需要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如年终考核不合格的或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情节的,请示英吉沙县公安局同意,解除其劳动关系,报备英吉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聘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在聘期间基本工资为1700元/月(每个月工作开展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200-400元),由县财政承担。
八、纪律和监督
(一)在招录过程中,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
(二)英吉沙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招录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招录工作公开、透明,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九、本简章由英吉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英吉沙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新疆英吉沙县招聘特警大队特勤人员、工勤待遇人员和网格化巡控队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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