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做好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裕民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人(不具备公务员、人民警察、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计算机测试、面试、体能测评、考察、体检、岗前培训、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二、招聘范围
(一)招聘岗位:
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任务,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0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满十八周岁及以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有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经医院体检合格;
7、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部队复员军人、本科毕业生和文体等有专业技能专长的人员;
8、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较强的文字速录和处理能力;
9、能够熟练使用摄影设备、视频录制、熟练使用相关剪辑软件者优先;
10、拟招聘人员必须通过公安机关联合政审;
11、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被刑事立案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4、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6、宗教思想浓厚人员;
7、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计算机测试、面试、体能、考察、体检、岗前培训、公示,签订聘用合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3天,2025年4月28日至30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20:00)
1.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资格审查地点:裕民县公安局政工室。
3.携带资料:(1)报名人员到政工室领取《裕民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及《政审表》,填写相关内容。(2)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或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及电子版照片,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技能资格证书的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下载)(5)部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伍证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
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本人信息资料,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笔试(占总成绩25%)
笔试时间为:5月1日(11:00-13:00)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科目为《法律法规知识》,满分为100分。考生如有缺考、违纪或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计算机测试(占总成绩20%)
计算机测试时间为:5月1日(17:00-19:00)
计算机测试主要为文字录入、办公软件的应用,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占总成绩35%)
面试时间:5月2日(10:30-19:30)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题为100分,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能力。面试环节由裕民县公安局政工室组织实施。
(五)体能(占总成绩20%)
体能测试时间:5月3日(10:30-19:30)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共设四个项目,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立定跳远、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4X10折返跑。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25%+计算机测试×20%+面试成绩×35%+体测成绩×20%
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合格者总成绩自高而下排名录用。
(七)考察
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体检
体检时间:5月6日上午10:00时,裕民县人民医院一楼集合,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人员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前3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报考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可以进行复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用。
(九)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通过公安内网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
(十)岗前培训
(一)对拟聘用人员在上岗工作前由公安局教育训练科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实行警务化管理,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考核。岗前培训不合格的,视为在试用期内不合格聘用条件,取消录用资格。
(二)在培训期间给予退训处理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
(十一)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体检、政审、培训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报送裕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入职,进行实名制登记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兑现相关待遇。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被聘用人员与裕民县公安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一经聘用,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由裕民县公安局负责。
四、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录经党委统一考试、统一培训、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人员不予录用。
(二)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招聘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六)招聘的辅警不具备公务员、人民警察、事业编人员的身份。
岗位咨询电话:
裕民县公安局政工室
段警官:18099313036
阿警官:13079916712
原文标题:裕民县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ak_MDr83Z0APAr4SwqJ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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