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本着公开、公正、择优原则,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和聘用制司法辅警,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身份
聘用制书记员是为法院审判、执行和综合事务提供辅助性工作的专门人员,不占法院系统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和工勤人员编制,不具有法院在编人员身份和公务员身份,按规定从事审判、执行等辅助性工作。
聘用制司法辅警是为法院审判、执行和综合事务保障等辅助性工作的专门人员,不占法院系统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和工勤人员编制,不具有法院在编人员身份和公务员身份,按规定协助司法警察进行机关安全保卫、押解、看管、值庭、安全检查以及其他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计划
1.聘用制书记员:男岗4名,女岗1名;
2.聘用制司法辅警:男岗2名,女岗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0年5月30日至2007年5月30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要求
1.聘用制书记员: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法学类专业及持B1及以上驾驶证者优先;
2.聘用制司法辅警: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5厘米以上。双眼裸视力均在0.8及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同等条件下持B1及以上驾驶证者优先。
(三)不得报名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系统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辅警情形的。
(四)在相同条件下予以优先聘用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4日至6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所需提供材料请彩色扫描打包提交至邮箱957320637@qq.com,咨询电话:0887-8233038。
3.所需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
(2)《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辅警报名登记表》,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3)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务必请关注“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招聘过程中各阶段相关信息及通知将通过公众号实时发布,非特殊情况不再单独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笔试前组织)
由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对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具体要求将在“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经审查合格方能参加后续招聘程序。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康珠大道8号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一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887-8233038。
(三)考试
1.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将组织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含政策理论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内容,总分为100分。笔试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成绩排名人数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成绩,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应当场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根据3:3:4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综合成绩出现相等的,以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进入后续环节。录用按照综合成绩排名1:2的比例开展,除被录用的考生外,已参加此次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的考生将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在迪庆中院聘用制书记员空缺时适时进行递补录用。
2.聘用制司法辅警考试:将组织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含政策理论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内容,总分为100分。进入体能测试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成绩排名人数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试不组织补测,考试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名1:5的比例进入面试。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根据4:6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综合成绩出现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进入后续环节。录用按照综合成绩排名1:2的比例开展,除被录用的考生外,已参加此次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的考生将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在迪庆中院聘用制司法辅警空缺时适时进行递补录用。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1:1比例进入政审环节,若同岗位成绩并列,聘用制书记员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聘用制书记员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因报考人员政审不合格,根据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政审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结果
根据技能测试、体能测评、笔试、面试、政审和体检结果,按照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请关注“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中的公示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日常管理和考核由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400元(不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合同。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按年度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将不再聘用。
2.因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合格或其他因素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
3.工资、福利待遇:月薪酬不低于4900元,上述月薪酬均包含个人和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免费提供岗前和在岗培训,配发工作所需的制式服装。工作期间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享受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报考人员报名时请关注“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招聘过程中各阶段相关信息及通知将通过公众号实时发布,非特殊情况不再单独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凡是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技能测试(聘用制书记员)、体能测评(聘用制司法辅警)、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3.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虚报信息、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6月4日
原文标题: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聘用制书记员及聘用制辅警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fy.yndqzy.gov.cn/article/detail/2025/06/id/88555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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