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招警考试网摘要整理:2020年湖南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选调4名检察工作人员公告,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30日。想成为警察的你是否在关注招警考试信息,请关注华图招警,招警信息、课程辅导、备考规划、新资料会在合适的时间帮助需要的你。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编制空余情况和检察工作需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
(四)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全省各级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业务能力强;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四)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七)身体健康;
(八)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间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现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而未经单位同意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职位、人数及职位具体条件
(一)检察官助理(侦查类):1名,男性,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限法学类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并具有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
(二)检察官助理:1名,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限法学类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并具有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
(三)司法行政人员(财务类):2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会计及相关专业,并具有2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
四、选调程序
(一)宣传发动。选调方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批复同意并报娄星区委组织部批准后,在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上发布选调公告,尽可能扩大知晓面。
(二)启动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相应报名资料:
1.《2020选调检察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党组章);
7.《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8.近期免冠一寸照3张。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413室;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30日。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三)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由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结果在娄星区人民检察院网予以公示。
(四)考试
(1)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主要测试参考人员报考岗位的基本知识与个人综合应用能力,总分值100分。
⑵考试地点:另行公告。
⑶考试时间:2020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⑷报考人员凭报名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工作证》参加笔试。
⑸考试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公告。
(五)考察
由娄星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纪委、区检察院共同组成考察组,根据考试成绩分数,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2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以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档案资料、听取所在单位领导及同事意见、接受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等方式进行。考察全部结束以后,由考察组给各考察对象评分,总分值为100分。
(六)拟定选调人选。按照考试成绩占60%、考察成绩占40%合成总成绩,按选调人数1:1确定拟调入人选。
(七)体检。组织拟调入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有关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若有不合格的,从其他考察对象中递补。
(八)公示与调入
1.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娄星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进行,由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娄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工作人员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选调岗位空缺,由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四)本公告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时间均截止到2020年11月30日。
(五)调入人员原有领导职务不保留,职级调入后按相关政策和职数规定重新认定。
(六)被选调人员自愿在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五年以上。其住房和配偶工作调动、小孩就学等事项均自行解决。
(七)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娄星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8-8352067
附件:
原标题: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省选调检察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djcy.gov.cn/XNews.aspx?classID=C49GRBOHUCABEVD&id=1760&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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