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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重庆城口县检察院招聘文职人员6人公告
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12-25 11:08

  因工作需要,城口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5年重庆城口县检察院招聘文职人员6人公告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2015年重庆城口县检察院招聘文职人员6人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城口县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自愿从事文职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具有国家认可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3日至1997年12月23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身高1.65米及以上,女身高1.58米及以上。

  以下人员不属于报名范围: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④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⑤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⑥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⑦在读的2016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⑧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城口县检察院编外文职人员,招聘人数为6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2名。入职后由城口县检察院统一安排工作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城口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开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29日-2015年12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5号511室)

  3. 报名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A4纸)各1份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认证报告(电子信息备案表),及打印填写《城口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本人6个月以内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由城口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本简章规定审查报名资格。经审查,资格合格者,请于2016年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城口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科领取《准考证》。

  (三)2015年重庆城口县检察院招聘文职人员6人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6年1月16日 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2016年1月16日下午3点于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底楼大厅张贴处。

  2.面试

  时间:2016年1月17日全天

  地点:见准考证

  办法:根据报名情况和笔试成绩,按照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比例低于1:3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不递减指标。由县人力社保局牵头、县人民检察院配合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3. 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之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拟定体检人选

  按笔试、面试总成绩分数从高到底(保留两位小数)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按拟定的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在县级及其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有无违法乱纪行为和受到治安、刑事处罚。考察不合格的,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1、经过考试、体检、考察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底楼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届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本次招聘聘用人员;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再次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招聘人员管理方式

  1、本次所招聘的编外文职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聘用合同,人事档案等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管理。

  五、相关待遇

  按临聘人员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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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口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doc

  原标题: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口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口县检察院编外文职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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