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辅警
您当前位置: 政法考试首页 > 考试问答
广西自治区北海市公安局2018年招聘辅警200名:公示及聘用
北海市公安局 2018-09-03 15:04

根据广西自治区《关于推进全区留置场所和看护队伍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北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广西自治区北海市公安局2018年招聘辅警200名,公示及聘用如下:

(一)招聘单位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北海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方微信公示。公示期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对初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24年公安招警备考资料包
上一篇:广西自治区北海市公安局2018年招聘辅警200名:面试事宜 下一篇:广西自治区北海市公安局2018年招聘辅警200名:薪酬待遇
延伸阅读
辅导教材

面授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