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2021年度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要求,经过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等程序,确定梁勋鉴等71名同志(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为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双休日除外,共5天)。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实名反映,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路8号(兴宁分局政治处)
邮编:530000
监督电话:0771—2441299
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
2021年10月25日
原标题: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2021年度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aN8a9ya2cliWkrr7TWTl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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