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和《清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已通过我局组织的面试、体检和政审等招聘程序的1名考生进行公示。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清远市公安局政治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20日。
联系电话:0763-3463363。
清远市公安局政治处
2021年4月14日
附:清远市公安局关于2021年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名单的公示(第一批第二次)(查看下方文章来源链接)
原标题:清远市公安局关于2021年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名单的公示(第一批第二次)
文章来源: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sgaj/jwzx/gggs/content/post_13746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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