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辅警
2025年广东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50名公告
未知 2025-07-18 10:11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执法助理(20人)

(1)岗位职责:协助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开展执法办案等工作。

(2)招聘条件:男性;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熟练操作计算机、系统、办公软件,具备执法基础法律知识;同等条件下,具有准驾C1型车驾驶证的优先招聘。

2、巡逻接处警(30人)

(1)岗位职责:协助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开展路面巡逻和接处警等工作。

(2)招聘条件:男性;身高168厘米及以上;高中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具有准驾E型车驾驶证的优先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4.勤务辅警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应当获得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业技能,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证书、技能证书;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服从管理,能接受常态化体能训练、紧急召回、24小时值班备勤、夜班轮班、离莞出差、一线执勤、岗位调配等安排;

6.男性体重指数(BMI)介于17.3与27.3之间,女性体重指数介于17.1与25.7之间(体重指数(BMI)的计算公式为体重(千克)÷身高(米)的平方);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等涉及“黄赌毒”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按照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即日起至2025年7月25日)

报考人员扫描下载填写《清溪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备案表》,以“姓名+联系电话+应聘岗位”命名,并将学历材料一并发送至qingxigongan@163.com邮箱进行网上预报名。

招聘小组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后将以短信或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参加现场复核。如因未提供相关资料或附件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视为放弃报名。

(二)现场复核

网上预报名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根据短信或电话通知后携带以下材料到清溪公安分局(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99号)参加现场资格复核。

准备材料如下:

1.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

2.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同页);

3.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直系亲属信息情况(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扫描件或电子照片等户籍资料,姓名、称谓、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学习/工作单位及职务等信息,亲属成员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亲生兄弟姐妹、配偶、配偶父母、子女,已故人员亦需提供姓名及身份证号,方便填写报名表);

4.最高全日制学历及最高在职学历的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学位证、学位验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需打印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高中、中专学历由属地教育或人社部门出具学历证明,证明需留下出具方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5.退伍士兵需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6.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7. 个人信用(征信)报告;

8.现场查询社保缴费记录;

9.现场查询出入境记录(可登录“移民局12367”微信小程序查询);

10.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申请出具,户籍地不在广东的,可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开具);

11.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12.现场填写《东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13.现场填写《应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承诺书》。

以上资料第2至第6项需提供复印件各1份,原件检查后归还本人;第1项、第7至13项收取原件。

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核、资格复核结果不通过或未签订《应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承诺书》的,不予发放准考证。通过复核的,现场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三)考试测评

采用“笔试+面试+心理素质测验+体能测评”的方式进行。

其中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心理素质测验和体能测试结果须达标。

体能测试考核项目及标准如下: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考察、体检和公示

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具体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考察和体检合格者将在“平安清溪”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情况说明

(一)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报考人员存在前述回避关系的,须接受本单位工作岗位调剂安排;不服从调剂或隐瞒前述回避关系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三)报考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隐瞒、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四)用人单位秉承“人岗适配”的用人原则,后续可能对辅警的岗位和工作内容进行调整,岗位绩效奖将随着岗位变动相应调整,应聘辅警应当知悉并服从调整。

(五)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录“平安清溪”微信公众号查询。

联系人:邝警官、黄警官

咨询电话:23086344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

工作日14:30—17:30

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

2025年7月17日

原文标题: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2025年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5-awu3Jto6FlpdPW1M2E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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