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0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简章》规定,我市将组织复检考生复检,现将复检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请复检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并主动与报考单位联系,按时参加复检。
复检有关要求:
一、请复检考生于2010年12月8日上午7:30到贵阳大剧院门口集中(纪念塔市南路路口)。
二、考生应持《面试准考证》(或《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或临时身份证明)参加复检。
三、体检前晚10点后禁食,体检当日早上不得进食、饮水。
四、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联系电话:0851-7989189 6797102
附:复检考生名单
贵阳市公务员招考办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面授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