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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北公安厅警卫局接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简章
华图教育 2013-12-03 14:34
    河北省公安厅警卫局为现役体制,2014年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应届毕业生5名(均为男生),现将具体专业和接收条件公布如下,欢迎广大有志于献身公安警卫事业的应届毕业生报名。
 
    一、招收专业

    法学专业,汉语言专业,通信工程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二、招收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志愿献身公安警卫事业,政治面貌必须是中共党员。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政历清白,无违纪违法记录,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
 
    (二)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2014年6月毕业),并且须为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位证书。成绩总评良好,主要专业课程成绩优秀。
 
    (三)在校学习期间补考课程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课程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预科生、专升本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休学半年以上,有境外学习生活经历的的毕业生,不在接收范围。
 
    (四)限招河北户籍学生,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沧州生源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年龄为24周岁以下(截止2014年8月31日),在校期间曾入伍服役的,年龄可放宽2岁。
 
    (六)身高男生不低于1.78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形协调,反应敏捷,符合公民应征入伍体检标准;双眼裸眼视力在4.8以上。
 
    三、享受待遇

    正式接收即入伍,入伍时间从2014年6月算起,依法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现役军人各项待遇,其中晋职授衔、工资待遇与同期部队院校毕业学员同等对待。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

    采取投递个人简历的方式。即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
 
    五、联系方式

    地址:石家庄市翔翼路51号,河北省公安厅警卫局政治部

    邮 编:050071

    电 话:0311-6665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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