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辅警
2025年河北曲周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公告
未知 2025-07-01 11:06

为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更好地适应新时期下治安形势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采取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三、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30名(限男性)。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曲周县户籍,户籍以报名首日(2025年7月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纪律观念强,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协调性好,双眼矫正视力0.8以上,身高1.70米(含)以上,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05)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无传染性疾病、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斑痣等)、无不良嗜好,以及其他不适合公安工作的疾病。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要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7月3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0周岁及以下(1994年7月3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或具有特殊技能、专业特长的人员可以适当放宽至32周岁(1992年7月3日以后出生)。

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至报名第一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学历报考(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3.本人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曾被行政(治安)拘留、司法拘留,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受党纪或政务处分仍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10.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从事或者参与同应聘岗位履职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1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回避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2025年7月1日至7月9日,在曲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zx.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缴费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3日8:30至7月9日17:30

3、报名网址:http://www.ebaokao.cn/exam/1957

4、资格初审及缴费:

网上初审:2025年7月3日9:00至7月9日17:30为报名信息逐一进行网上审核时间,重点审查年龄、学历以及是否存在影响报名情形的事项,请考生在审核时间内及时查看是否初审通过。

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7月9日20:00前,进行网上缴费(每人10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取消的将全额退还报名费。岗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曲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要求。体能测试地点设在本县。报考人员应按照《体能测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参加测试。参加测试时,须携带《体能测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测试要求详见曲周县人民政府网通知。

2、体能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参照《邯郸市公安机关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需要。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共计三个项目:纵跳摸高、10×4折返跑、1000米跑。三个项目测试均达标视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项目 标准
纵跳摸高(测试不超过3次) ≥245厘米
10×4折返跑(测试不超过2次) ≤14″4
1000米跑(测试不超过1次) ≤5′45″

3、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选。体能测试结束后,三项测试合格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曲周县人民政府网通知。

(四)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要求: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地点在本县县城,笔试具体地点、考试时间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的打印时间详见曲周县人民政府网通知。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及要求等详见曲周县人民政府网通知。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身高体重测量以及在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资格复审环节,因复审不合格或个人放弃出现的比例内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和身高体重测量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身高体重符合条件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自主打印的资格复审通知书;

2、《2025年曲周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4、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证件正面、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6、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可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及复印件;

7、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综合查询被执行人,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后打印截屏;

8、以退役军人报考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及复印件;

9、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曲周县人民政府网通知。

(五)面试

1、面试要求。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语言表达、心理素质、仪表仪态等基本素养。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5分钟。面试由考官现场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考官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分组。参加面试考生由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及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六)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后再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政法类或者司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曲周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曲周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同时进入体检环节应聘人员需采集毛发进行检测。因体检或毛发检测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毛发检测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八)考察

1、考生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考生提供所在居委会(街道委员会)或村委会出具鉴定材料(本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及有无参加邪教组织等)。

3、由县公安局治安、刑警、法制、国保、政工监督室分别进行严格核查。

考察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录用。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曲周县人民政府网(www.qzx.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聘用、管理及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录用手续。

1、聘用。由符合规定的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统一派遣至曲周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内不合格的,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经用工单位研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程序予以递补(本次递补总数控制在招聘计划50%以内)。

2、管理。聘用人员统一标志服装。应聘人员6个月以内离职的,全款缴纳服装费;应聘人员6个月以上1年以内离职的,补缴服装价款的50%。受聘人员接受双重管理,以用工单位为主进行管理和考核,劳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用工单位可以决定续聘或终止使用。

3、待遇。聘用人员月工资按照曲周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上浮20%确定(目前月工资2160元),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按照考核管理办法兑现奖惩。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由县人社局重新核定,用工单位按规定转至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二)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给予其当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五)本次招聘将通过曲周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招聘相关的工作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曲周县人民政府网。

(六)考生报名时,请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咨询电话:0310-8858931(曲周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310-8858526(曲周县纪委监委)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

本公告由曲周县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因工作需要,经曲周县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招聘程序、招聘环节和公告内容作出调整。

曲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30日

原文标题:曲周县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zx.gov.cn/news-show-127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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