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辅警
黑龙江鸡西市东方红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辅警、文员笔试公告
东方红人民法院 2021-10-22 10:05

根据《东方红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文员公告》安排,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进入笔试环节。请参加笔试的考生按照以下通知参加考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26日(星期二) 9:00—11:00

地点:东方红人民法院五楼会议室

二、相关要求

(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于当日早上8点30分前到达考点,进行扫码、测温等防疫工作,严禁陪考人员及车辆进入考区。

(二)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可以电子身份证代替)、纸质版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需上交)、《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1)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生应在考前申领“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考点时供工作人员查验。

(四)考试期间,考生须按考场规定入座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迟到考生一律不得入场。

三、防疫要求

(一)按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请自觉遵守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测量体温、扫描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形成卡。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

(二)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严重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接受治疗。

(三)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请考生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生进出考点、考场需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下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考试须全程佩戴口罩。

(五)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对于不履行《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

东方红人民法院:0467-5912530

附件下载:

附件1: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原标题:东方红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文员笔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hv1HxHCM5vGq2-jKQVX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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