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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09年下半年人民警察(特警)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湖北人事考试院 2009-10-29 15:32

    一、计分方法

    总分,按100分折合计算;单科分(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按100分计算。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二、最低合格分数线

    1、考生各科目笔试成绩均大于零分;

    2、行政职业能力(单科)成绩,报考公安院校职位不低于35分,报考体育特长职位不低于40分。

    考生达不到公布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面试;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按报考职位招录计划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公安厅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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