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城管队伍建设,提高城镇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招聘城管队员2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城管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法律法规知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或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其他不宜进入城管综合队伍的情形。
4.男性,苏州市相城区户籍,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7年1月1日前,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
5.身体健康,体能良好。
6.选聘人数:23人。若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1:2,则根据比例核减招聘岗位数。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1日、11月22日两天(9:00-11:00;13:30-16:00)。
2.报名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综合执法局(聚贤路555号)。
三、报名方法
1.采用现场报名方法,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驾驶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单位收取复印件。户籍截止时间以简章发布之日前3年,即2014年11月10日。
2.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应聘材料和相关资格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出示本人身份证。
3.报名者须对所提供的应聘材料承诺真实有效,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4.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名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交个人近期1寸证件照5张。
四、考试
考试采用体能测试和面试分别进行。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步,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退伍军人为士官、优秀士兵、立功者,可酌情加分,累计不超过2分。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在前。
以上考试时间、地点均另行通知。
五、体检
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实行一次性替补;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用)>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要求;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政审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实行一次性替补。
七、聘用及待遇
1.经体检、政审和资格复查合格的人员,由元和街道综合执法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元和街道综合执法局对城管队员一律实行考核制,报酬由每月预发工资和年终考核工资组成,年终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城管队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其他
本简章由元和街道组织人事办、元和街道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5451117、65757133
监督电话:69221273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组织人事办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综合执法局
2017年11月10日
面授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