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南通市通州区人民陪审员选任100人公告
为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推进司法民主,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广泛、有序参与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通州区人民陪审员选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按照《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区人民陪审员的实际情况,本次选任100名人民陪审员。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程序
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确定并分配人民陪审员名额
由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要求,确定各镇(街道)(含通州湾示范区)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数、随机抽选名额数。
(二)发布选任公告
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局,向社会发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公告期为三十日。
(三)候选人的产生
1、随机抽选。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局,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八倍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2、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直接向区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
3、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推荐。
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产生的人民陪审员,不超过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五分之一。
(四)资格审查
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其对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意见,确定第一轮候选人名单。
(五)确定拟任命人选
区司法局对第一轮筛选后的候选人名单,会同区人民法院再进行第二轮随机抽选,从中确定100名拟任命为人民陪审员的人选,同时对进入第二轮但未被选任的人员建立专门档案库,以备人民陪审员因故出现缺额时增补选任。
(六)任前公示
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局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七)任命公告与就职宣誓
1、经公示确定后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任期为五年。
2、经选任为人民陪审员的,区人民法院将会同区司法局组织岗前培训并进行就职宣誓仪式。
四、被推荐和本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拟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6月13日。
(二)报名地点:通州区司法局406办公室(新金西路93号)
(三)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推荐表或个人申请表(表格由各司法所提供);
2、本人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4张。
经审核、考察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任期五年。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与审判员拥有同样的职权,这既是人民当家做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个人踊跃报名、被随机抽选或受组织推荐的公民积极参与。
联系电话:0513-86027815,联系人:秦海兵、吴倩雯
监督举报电话:0513-86027812,联系人:黄甘泠
特此公告
原标题:南通市通州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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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
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
2019年5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www.tongzhou.gov.cn/tzqrmzf/zpzk/content/539f5f36-9681-4444-8d1d-8a92f639afb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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