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15名(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面向全国;
3.年满二十周岁,一般不超过四十周岁,特殊岗位放宽至四十五周岁;
4.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报考部分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但需在三年内取得大专学历,否则合同到期后将不予以续签;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或因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以及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截至本次报名结束之日,在我市各级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不满3年的;
10.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应聘人员应当回避报考:
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公安机关民警、职工所在的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二、报名
(一)招录岗位
应聘人员可登陆南京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s://njfj.njga.gov.cn:8888/portal/index.html或关注“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微应用”—“辅警招聘”链接查询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资格条件及其他信息。
(二)报名时间
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8日。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仅可以通过互联网或微信端报名。报考人员仅可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将无法修改。
1.互联网报名。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南京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门户网站,点击【个人中心】注册登录后,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点击【招聘公告】栏目后,查看对应公开招聘公告,结合自身条件,选择适合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请及时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
2.微信端报名。请关注“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方菜单栏【微应用】——【辅警招聘】报名。“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需提前进行实名认证。认证结束后,按界面提示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结合自身条件,选择适合岗位报名。报名成功后请及时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
三、资格审查
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主管部门及各招聘单位将在报名结束七个工作日内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学历信息、个人征信等情况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在现场或者以短信形式告知,请保持通讯畅通。通过资格审查的,将进入测试环节。资格审查材料主要包括:应聘者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个人征信报告、退出现役证明等。
四、测试
报考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需参加文化测试及专业能力测试。报考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需参加体能测试。
(一)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文化测试及专业能力测试
1.文化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知识、时政、法律基本知识、公文写作基础、历史常识以及《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文化测试合格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应聘人员的成绩,按照1:10的比例划定(人数不足的,按照实际人数划定)。文化测试合格人员方可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文化测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将在资格审查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布在南京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门户网站【招聘说明】和“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微应用】—【辅警招聘】—【招聘说明】栏目。
2.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该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知识等。测试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聘单位在文化测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
应聘专业技术类岗位的,由招聘单位根据需要聘请第三方专家、技术人员组成评审团,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进行认定、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体能测试
勤务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全国公安民警综合体能练兵手册》执行。测试项目分为男子组和女子组,男子组必测项目:1000米跑,选测项目:4×10米、纵跳摸高、立定跳远、俯卧撑(4选2)。女子组必测项目:800米跑,选测项目:4×10米、纵跳摸高、立定跳远、1分钟仰卧起坐(4选2)。选测项目由招聘单位根据天气、场地等因素确定。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测试项目,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审查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或电话的方式告知。
体能测试实行单项淘汰制,任何一项不及格,即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及格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拟聘用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按照百分制合成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其中,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成绩计算方法为:文化测试成绩占2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成绩计算方法为: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聘单位在测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
六、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文化测试(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参加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在面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应聘人员组织开展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相关规定。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八、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南京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在南京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办理聘用手续后,将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新入职警务辅助人员需参加并通过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政府财政保障,正式录用后,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并实行工资稳步增长机制。
九、注意事项
1.南京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官方信息发布渠道为南京市公安辅警门户网站(https://njfj.njga.gov.cn:8888/portal/index.html)和“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招聘工作由南京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非官方渠道发布的考务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2.报名应聘南京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南京市公安局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也不委托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考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应聘人员学历以实际取得的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须能够在学信网进行验证,任何在读学历和证书均视为未取得相应学历和证书。正式聘用前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等材料的,视为虚假报名。
5.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查看官方网站信息、打印报名材料以及联系方式不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未及时告知招聘单位、未按时到达考点等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再进行补考,相关责任由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需要详细了解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职称、资格条件、薪酬待遇、招聘进度等信息的,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进行联系。
6.南京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已建立运行“南京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在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等环节无故放弃的应聘人员以及招聘过程中发生的不诚信行为,均纳入该档案库。入库人员将在3年内无法报名应聘南京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应聘人员纳入“南京公安警务辅助招聘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的行为,主要有:
(1)报名时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真实信息以骗取报名、考试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冒用他人身份报名,扰乱报名秩序;一人同时投递多个岗位的;
(2)在考试过程中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串通作弊或有组织作弊;抄袭或协助抄袭;恶意操作计算机,安装、卸载程序,随意插拔设备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4)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或者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5)在岗前培训中拒绝服从命令和指挥,严重扰乱训练管理秩序被予以退训的;
(6)招聘过程中不遵守工作人员的安排,对工作人员进行谩骂或殴打,扰乱招聘秩序的;
(7)曾经报名应聘南京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无故放弃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岗前培训等环节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情形。
十、纪律监督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25—84425307、84425535(周一至周五9:30—11:30、15:00—17:00)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咨询电话 |
1 | 指挥中心 | 文职辅警 | 接警调度--行政管理类 | 84428704 |
2 | 刑事警察支队(刑事侦查处) | 文职辅警 | 图侦助理--技术支持类 | 18851186818 |
3 | 监所管理支队 | 勤务辅警 | 监管助理--普通勤务类 | 84426969 |
4 | 交通警察支队 | 勤务辅警 | 巡逻防控--普通勤务类 | 84429230 |
5 | 交通警察支队 | 勤务辅警 | 交管辅助--普通勤务类 | 84429230 |
6 | 交通警察支队 | 文职辅警 | 文书助理--行政助理类 | 84429230 |
7 | 出入境管理支队 | 勤务辅警 | 应急处突--普通勤务类 | 84426503 |
8 | 出入境管理支队 | 文职辅警 | 窗口服务--行政助理类 | 84426503 |
9 | 特警支队(巡警支队) | 勤务辅警 | 留置看护--特殊勤务类 | 19955537251 |
10 | 特警支队(巡警支队) | 勤务辅警 | 巡逻防控--普通勤务类 | 19955537251 |
11 | 特警支队(巡警支队) | 勤务辅警 | 应急处突--普通勤务类 | 19955537251 |
12 | 特警支队(巡警支队) | 文职辅警 | 宣传助理--技术支持类 | 19955537251 |
13 | 水警支队 | 勤务辅警 | 巡逻防控--普通勤务类 | 84425941 |
14 | 水警支队 | 文职辅警 | 警用船舶技术--技术支持类 | 84425941 |
15 | 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支队 | 勤务辅警 | 巡逻防控--普通勤务类 | 84427021 |
16 | 江北新区分局 | 勤务辅警 | 不限 | 83146045 |
17 | 江北新区分局 | 勤务辅警 | 留置看护--特殊勤务类 | 19955537251 |
18 | 江北新区分局 | 文职辅警 | 文书助理--行政助理类 | 83146045 |
19 | 玄武分局 | 勤务辅警 | 巡逻防控--普通勤务类 | 84421130 |
20 | 秦淮分局 | 勤务辅警 | 办案辅助--普通勤务类 | 88043127 |
21 | 秦淮分局 | 勤务辅警 | 应急处突--普通勤务类 | 84421354 |
22 | 秦淮分局 | 勤务辅警 | 社区勤务--普通勤务类 | 88043127 |
23 | 秦淮分局 | 勤务辅警 | 巡逻防控--普通勤务类 | 84421354 |
24 | 秦淮分局 | 文职辅警 | 数据工程--技术支持类 | 18061786517 |
25 | 秦淮分局 | 文职辅警 | 接警调度--行政助理类 | 18913866679 |
26 | 秦淮分局 | 文职辅警 | 信息处理--行政助理类 | 18913871313 |
27 | 秦淮分局 | 文职辅警 | 检验助理--技术支持类 | 18913877331 |
28 | 建邺分局 | 勤务辅警 | 社区勤务--普通勤务类 | 18136686159 |
29 | 建邺分局 | 勤务辅警 | 办案辅助--普通勤务类 | 18136686159 |
30 | 建邺分局 | 勤务辅警 | 巡逻防控--普通勤务类 | 18136686159 |
31 | 建邺分局 | 文职辅警 | 窗口服务--行政助理类 | 18136686159 |
32 | 建邺分局 | 文职辅警 | 文书助理--行政助理类 | 18136686159 |
33 | 鼓楼分局 | 勤务辅警 | 巡逻防控--普通勤务类 | 84426641 |
34 | 鼓楼分局 | 勤务辅警 | 社区勤务--普通勤务类 | 84426641 |
35 | 栖霞分局 | 勤务辅警 | 巡逻防控--普通勤务类 | 83148838 |
36 | 栖霞分局 | 勤务辅警 | 社区勤务--普通勤务类 | 83148838 |
37 | 雨花台分局 | 勤务辅警 | 社区勤务--普通勤务类 | 84424290 |
38 | 雨花台分局 | 勤务辅警 | 巡逻防控--普通勤务类 | 84424290 |
39 | 雨花台分局 | 文职辅警 | 不限 | 84424290 |
40 | 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勤务辅警 | 社区勤务--普通勤务类 | 18913837378 |
41 | 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勤务辅警 | 巡逻防控--普通勤务类 | 83148968 |
42 | 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文职辅警 | 窗口服务--行政助理类 | 18913837378 |
43 | 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文职辅警 | 接警调度--行政助理类 | 83148920 |
44 | 地铁公安分局 | 勤务辅警 | 巡逻防控--普通勤务类 | 84426099 |
45 | 地铁公安分局 | 文职辅警 | 文书助理--行政助理类 | 84426099 |
来源:南京市辅警门户
面授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