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报考诚信承诺书》
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33名(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能够适应24小时轮值班次;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至2007年5月期间出生),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相关情形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1月以后出生);女性年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至2007年5月期间出生)(详见“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无纹身、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辅警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酒醉驾受到处罚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或辞去本区内警务辅助工作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危害社会、国家安全活动的;
9、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10、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11、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三)回避情形
报名人员与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民警、辅警、职工存在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该民警、辅警、职工所在的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四)同等条件下,下列人员优先招聘
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因(公)工死亡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公民,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人数共计33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如下: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和方法
1、本次招录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有意报名人员于2025年5月6日(星期二)至5月9日(星期五)(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户口簿、身份证、退役证明、学历证书、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本人近期《个人信用报告》到姜堰区三水大道59号(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北门信访接待室)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招考岗位、报考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并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每个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凡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3、报名所需的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证件、资料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如期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历验证报告,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学历查询”进入“本人查询”的“在线验证报告”模块,将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后交验;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对象提交的资料、报考岗位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表、承诺书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现场留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材料不全的,视为审查不合格;通过材料审查、复审的视为报名成功。经查实,报名信息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将其纳入公安机关招聘黑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流程。
(三)确定开考比例
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量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其中报考警用装备保养维护岗位的人员参加驾驶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考试或无法联系者,视为弃权。
1、笔试
满分100分,内容为基本法律常识、与公安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治理论、人文科技、行政管理、公民道德等方面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
满分100分,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50分)、4*10米往返跑(50分);女子800米跑(50分)、4*10米往返跑(50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体能测试评分标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将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综合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分跟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中报考警用装备保养维护岗位的人员,按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将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综合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驾驶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同分跟进;参加驾驶技能测试的人员不参加面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报考警用装备保养维护岗位人员各类成绩综合: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20%+驾驶技能测试成绩*50%
报考其他岗位人员各类成绩综合: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35%+面试成绩*35%
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弃权。体检实行一次性制,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由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组织考察,经考察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根据实际需要,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参照我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方式,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负责处理。
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要求,由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使用及考核,试用期内须参加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合同。
正式聘用后,工资标准参照报考单位同岗位原有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同等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四、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学历以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学历须能够在学信网验证,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
(三)本次招聘由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名,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由他人代报名、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补正不及时、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以及超过报名时间,造成报名不成功或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信息将在“姜堰公安微警务”公众号、“平安姜堰”公众号发布,考生应及时了解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因不及时查看网站发布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辅管办15189988120、0523-88031006;监督电话: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督察大队0523-88279455。
接受咨询或举报投诉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
2025年4月27日
原文标题:2025年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a8NIcaWlsrbOUYaBNUg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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