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名)
江西省兴业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为提高法院工作质效,拟向社会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自愿服从岗位安排;
(二)身体健康(按江西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三)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一)固定型陪执员1名
1.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赣州市章贡区、赣州经开区的公民,热心于陪执工作,有时间、有精力参加陪执工作;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龄在23-40周岁之间,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3.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执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已在其他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执员或者人民陪审员的,不得报名为我院人民陪执员人选。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执员。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人民陪执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工资标准予以确定,具体包括:基本工资1800元/月,岗位工资1000元/月,工龄工资每满一年增加50元/月,每月补贴1160元(其中交通补贴300元待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车改后再予发放)。奖励性工资人均12000元/年,按照具体考核办法执行。
相关保险费用按规定应由单位承担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工资中扣除。经批准因公出差的,参照相关规定报销差旅费用。不提供住宿,可在本院食堂用餐。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6日——2019年4月20日(公告5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电子报名材料提交至指定邮箱(gzjkqfy@163.com),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官网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政治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畅通。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固定型陪执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则面试合格线变更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彩照3张;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政治处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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