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展经开区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促进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经开区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更好地服务经开区社会经济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名(男)。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均为男性。工作地点:上饶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上饶经开区董团小型消防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应急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具备较高学历的优先)。
4、人员及要求:消防员,男性,年龄26周岁以下均可(特别优秀或有专长的,可适当放宽)。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5、退役士兵、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照以上)、机械维修、电脑、田径、篮球、游泳等技术专长或有灭火救援、传媒相关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并优先录取。(请在报名表注明)
(三)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优先录取(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未受过处分的全国消防救援队伍退役消防员(含未受过处分的森林消防专业队退役队员);
2.未受过部队处分的全国其他部队退役士兵;
3.获得《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曾任政府专职消防员;
4.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照(含)以上的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体检、资格复审后优先录用;
5.获得消防《建构筑员》初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
6.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国家合格证书的报名人员;
7. 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报名人员;
8.具备机械维修、电脑、田径、篮球、游泳等技术专长的报名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或因违反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有吸毒、贩毒、黑社会等犯罪史的;
5、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7月1日
2.报名地点: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上饶市凤凰西大道,经开区公安局旁)。联系人:柴元武:18479055227、刘文键:17679091241。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本人持户口簿、毕业证、身份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当地派出所开具)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红底照片2张,于2月28日前到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报名(报名表见附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存在虚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报名需出示健康码,15日内有出省记录的需提供返赣后核酸检测报告。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由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料审查,审查通过后通知考试时间。
(三)考核和体检
1、体能测试和理论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区消防救援大队
(3)测试项目: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15*4搬运重物折返四个项目。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体能、面试均合格后,确定入围体检对象。面试合格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上交体检报告,体检地点自选,可携报告面试。
1、体检项目、标准:需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2、体检不合格者,即有明显身体缺陷或疾病,不适宜参与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聘用,所缺名额依顺序替补。
(五)聘用
1、入职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聘用人员与大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为全封闭管理。
2、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将组织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者,予以淘汰。
3、对日常违反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或不服从指挥,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由大队同所属方进行解聘、辞退或开除。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原则上按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专职消防员日常管理办法》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所有队员实行三班轮岗执勤,工作日工作时间全勤值班,特殊战备时期全员值班,有值班、出警等特殊任务另行安排。
(二)保障
1、试用期工资与福利待遇:按照上饶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经费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3846元/月。(试用期2个月)
2、签订劳务合同后工资与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工资、高危补助加五险一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合计5300元/月,并增加工龄工资、证书奖励、岗位补贴等。
(三)职业前景
1.年龄在24周岁以下男性每年可报名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2.本单位可以全程为有志青年提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核项目培训,通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核后的消防员,有机会通过干部选拔考试提任为消防指挥员(国家行政编制)。
3.适应能力强的可选择长期在大队任职专职队员,目前队内最老队员工资近7k,并免费取得了驾驶证B照。
五、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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