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等有关规定,青岛市市南区司法局会同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严格按程序开展了我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经过发布选任公告、个人申请、组织推荐、随机抽选、征求意见、资格审查、再次随机抽选确定人员等环节,拟确定26名人员为青岛市市南区人民陪审员人选,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青岛市市南区司法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青岛市市南区司法局将会同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将取消其任职资格。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6日至7月22日
联系电话:0532-83863158
联系地址:青岛市香港西路57号C座402室
附件下载:
市南区司法局 市南区人民法院 市南公安分局
2021年7月16日
原标题:?青岛市市南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qdsn.gov.cn/n16/n1175/n9964611/n9964724/n9964725/n9964731/2107171127392711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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