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工作于2010年6月25日—27日进行。面试时间为上午8:00开始,下午13:30开始。开考前40分钟考生到达候考室候考。
二、面试地点:朝阳市委党校
三、面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在开考前30分钟进行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末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面试人员必须按照《2010年辽宁省朝阳市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安排》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面试。
五、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录用。
望周知。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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