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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辽宁营口大石桥市招聘辅警190人公告
辽宁人事考试网 2015-09-15 10:33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公安局面向我市城乡适龄人群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公告如下:

2015年辽宁营口大石桥市招聘辅警190人公告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公安机关基层一线辅警190名。具体见附表1《招聘计划与报名条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警务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有大石桥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1997年9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30周岁(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公民。

  3、学历:(1)军队、武警部队复员退役士兵、因公死亡警察子女不受学历限制;

  (2)市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劳动模范高中以上;

  (3)机关及相关警所队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巡防大队、监所管理大队、镇区派出所岗位高中(含职业高中)以上。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0,文秘、综合人员视力可适当放宽;男身高165cm及以上,女身高160cm及以上,体重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录用。(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无纹身或刺青;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有违反治安管理记录的或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历史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参加或曾经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三、 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9月15日至19日(周二—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地点:市人社局六楼职介中心大厅

  报名办法: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员军人还须持复员退伍证、有部队奖励的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正身免冠1寸相片3张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大石桥市2015年公安系统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报名费100元。

  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由市公开招聘公安系统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参考资格。

  四、2015年辽宁营口大石桥市招聘辅警190人招聘方法

  考试采取 笔试 + 体能测评 + 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由市人社局考试中心与公安局政治处联合组织。

  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

  根据笔试成绩按2:1比例入围体能测试人员;岗位面试人数大于等于计划人数的,计划有效。否则,本招聘计划可另作调整。

  1、笔试内容

  内容之一:《综合理论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安工作基本知识等相关知识。参考资料《辅警招聘考试题库》。全员参加。

  内容之二:机关文秘岗位,加考《申论》或应用文写作;

  除巡防大队、维稳处突队、看守所及文秘岗位外,加考简单计算机操作。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只考单科的按(100分+政策加分)×50%,加权记入总分;

  考两科的,《综合理论知识》、《申论》或计算机操作按【(100分×60%+100×40%)+政策加分】×50%,加权记入总分。

  笔试时间:初拟9月26日(周六),

  上午《综合理论知识》、下午:《申论》/计算机操作

  地点:(待定),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体能测试:

  项目:男:1000米跑、10米×4折返跑、俯卧撑(男);女:800米跑、10米×4折返跑、仰卧起坐(女)。

  体能测试不达标者,直接淘汰,不得参加面试。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2015年辽宁营口大石桥市招聘辅警190人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性、仪表举止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4日内公布,在市公安局及报名网点网站上进行公告。公布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体能测评成绩和面试成绩现场对考生公布。体能测评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面试成绩评分按100分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加权后为总成绩,100分制。

  5、加分政策

  根据辅警工作特点和个人条件,实行笔试百分制加分。

  (1)对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伍军人报考的,每服兵役一年加2分;驻新疆、西藏、海岛部队的加5分。服役期间获嘉奖一次加2分;荣立三等功的一次加5分,荣立二等功的一次加10分。

  (2)因公死亡警察子女加5 分。

  (3)对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获学士学位的大学毕业生加5分。

  (4)对获得大石桥市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奖励的加10分。

  6、政审考核

  由市公开招聘公安系统辅警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阅考生学籍(人事)档案以及各种有效证件,审查个人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工作能力和学习成绩,重点审查加分人员资格和审核加分标准,按1:1比例确定初录人员名单。

  7、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选资格,空缺人员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本人承担。

  8、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名,对拟录人员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3天。

  9、培训

  录用人员上岗前,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

  的规定由公安局组织培训。

  五、聘用辅警人员待遇

  1、招聘人员为政府公益性岗位,实行公益性岗位管理体制,被聘用人员与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初期合同期限为两年,期满考核合格,工作需要可续签。

  2、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工资,月工资1320元,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作保险待遇。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省以及地方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费用由劳动就业专项资金和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缴纳。另设立绩效工资和岗位补贴。标准与资金由政府确定。

  3、聘用的辅警由公安局列入管理,分配具体工作。服装、标志由政府按规定统一配发。

  六、聘用辅警纪律监督

  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报名、笔试、面试、考核、聘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考生及工作人员有违纪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特别提示:

  1、在公开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如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不按时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放弃聘用。

  2、考生报名时所留的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要随时保持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通讯不畅,后果自负。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人社局考试中心 6957183 公安局 政治处 5812520

  查询网站:大石桥公安局政府网站

  点击下载>>>

  附表1:《招聘计划与报名条件》

  附表2:大石桥市2015年公安局招聘辅警考试报名表(考生自行下载、认真填写,凭此表报名)

  附件3:辅警招聘综合理论笔试复习参考题(考生自行下载、谨供参考)

  2015年9月11日

  原标题:2015营口大石桥市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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