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2021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简章》规定,经笔试、面试、计算机速录测试、岗位选报、体检、考察等环节,现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受疫情影响,公示按照地区分批次进行。
一、 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
二、 受理方式
凡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拟聘用人员报考地
区法院反映。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 受理电话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0471-33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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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2021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拟聘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三)
文章来源:http://htz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12/id/64324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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