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区关于开展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缓解我市留置看护监管中心看护工作日益繁重、警力不足的问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相关规定,包头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9名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辅警119名,工作地点在包头市,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工作职责为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留置场所警务辅助工作,主要从事看护、监控等工作,执行看护任务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4年6月16日(不含)至2007年6月16日(含)期间出生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践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岗位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7.须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户籍或生源。不具有包头市户籍或生源,但为包头市所属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可以报考;
8.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以延长至2025年7月底,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5年6月16日(不含)之前。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公务员(含参公)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聘用)未满5年的;
3.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
4.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7.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12.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用人单位担任领导成员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及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baotou.gov.cn/ksdt.jhtml)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信息。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16日9:00至6月18日17:00。
3.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2)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需完整、准确填写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6)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9:00至6月19日17:00。
2.资格初审时,对审查未通过的,审核人员会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审核人员会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报考费每人70元(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50元/人)。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及时在网上进行交费,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交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17:00,在交费截止时间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交费人数之比,下同),对报名交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并将核减的招聘人数调整到其他岗位。
(四)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须于2025年6月25日9:00至29日11:00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建议应聘人员另行下载保存成PDF版本。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测试内容包括公安基础知识、应知应会常识、常用法律法规等。笔试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本次笔试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2025年6月29日9:00至11:00《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考点设在包头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包头市公安局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包头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平安包头”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笔试成绩复核只针对缺考、违纪、零分三种情形,复核时间为公布笔试成绩后5个工作日内。
五、资格复审
(一)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包头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平安包头”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到场,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而超出1:3比例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
(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个人征信报告和《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个人信用查询结果。
6.“退役军人”须提供入伍审核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审批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对资格复审环节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资格复审阶段递补只进行一次,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六、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包头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平安包头”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标准
1.体能测评项目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实施。
(1)男子组 | ||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
(2)女子组 | ||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体能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对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提示: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及隐瞒病情而发生意外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对体能测试后出现的空缺名额,从相应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体能测试阶段递补只进行一次,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面试考点设在包头市,面试时间、地点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包头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平安包头”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对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所有应聘人员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问题。对人数较多的岗位,不能在一个面试组面试的,提前组织抽签分组,按照面试成绩总体排序,各面试组不单独排序。
(三)对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八、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包头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平安包头”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九、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
(一)体检
1.体检在旗县级以上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阶段递补只进行一次。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应该根据招聘条件要求,在核实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的同时突出政治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并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
2.考察应聘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还需要核实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政治倾向、政治素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坚决不予聘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或者相关单位应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或者相关单位予以配合。
3.被考察人选达不到辅警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考察阶段递补只进行一次。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包头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平安包头”微信公众号另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纳入辅警额度管理。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签订后辅警如有违约,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公示期间,反映问题有影响聘用且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公示聘用阶段递补只进行一次。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或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下列人员不得聘用
1.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录用、聘用备案文件为准);
2.被公安机关聘用为辅警的(以聘用文件为准);
3.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拒不改正的;
4.被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录取的;
5.办理聘用手续前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为辅警的其他情形的。
(四)培训
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市公安局留置看护监管中心组织全员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
十一、成绩有效期
本次公开招聘辅警考试成绩保留1年,自发布总成绩公告之日起,成绩有效期内如有人员空缺,可分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二、薪酬待遇
此次招聘的辅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包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缴存住房公积金。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工作需要作出调整的,届时将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包头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平安包头”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二)为避免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应聘人员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简章》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472-3619356、0472-361977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2-5221938
咨询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6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畅通,招聘过程中和成绩有效期内,如因24小时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对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的应聘人员,将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辅警招聘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本次招聘除报考费和体检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对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七)其他未尽事宜,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包头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平安包头”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八)本《简章》由包头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原文标题:包头市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rsj.baotou.gov.cn/gggs/25118847.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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