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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30人公告
西安市蓝田县人民政府 2021-07-20 10:30

为全面提升我县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市容秩序、文明驿站、公厕等方面管理工作,根据相关管理规定,经局党委研究并报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执法协管员、城市文明驿站管理员、公厕管理员等编外工作人员共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城管执法协管员20名,城市文明驿站管理员4名,公厕管理员6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城管执法协管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本次招聘以男性为主,年龄限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7月6日;

2、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退伍军人、有三年以上驾驶工作经验、法律专业毕业以及有城市管理辅助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进步、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表达、公文写作、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

4、具有蓝田县户籍(截至2021年7月6日以前落户);

5、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城市文明驿站管理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限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7月6日;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和服务能力;

4、具有蓝田县户籍(截至2021年7月6日以前落户)。

(三)公厕管理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限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7月6日;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热爱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细心,能吃苦耐劳;

3、具有蓝田县户籍(截至2021年7月6日以前落户)。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报名与资格审查、现场测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城管执法协管员的在蓝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楼会议室(县门街57号)报名;应聘城市文明驿站和公厕管理员的在蓝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办公室(蓝田县体育 路50号)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至22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三)报名所需材料:所有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表(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招聘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两张。报名城管执法协管员的另外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三年驾龄以上的需提供驾驶证。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招聘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五、测试和面试

(一)城管执法协管员

本次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采用测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筛选,其中测试分数占比50%,面试分数占比50%,综合计算后按排名择优录取。

1、现场测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2、现场测试地点:蓝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楼会议室(县门街57号);

3、现场测试方式:县人社局、县城管执法局相关人员及专业考官组成测试组,以《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西安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主要内容,现场测试应聘者的城市管理法律知识、个人气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表达沟通等能力。县纪委监委对现场测试进行全程监督。

(二)城市文明驿站管理员

本次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筛选。

1、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地点:蓝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楼会议室(体育 路50号);

3、面试方式:县人社局、县城管执法局相关人员及专业考官组成面试组,现场测试应聘者的城市管理法律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表达沟通等能力。县纪委监委对现场测试进行全程监督。

(三)公厕管理员

本次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筛选。

1、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地点:蓝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楼会议室(体育 路50号);

3、面试方式:县人社局、县城管执法局相关人员及专业考官组成面试组,现场测试应聘者的城市管理法律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表达沟通等能力。县纪委监委对现场测试进行全程监督。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在指定医院复检一次,还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考试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在蓝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岗位最低合同年限为1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城管执法协管员

1、本次聘用人员按照《蓝田县渣土车巡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到相关镇开展工作,实行县城管执法局和属地镇政府双重管理,日常管理由镇政府负责,业务接受县城管执法局指导;

2、待遇:月工资3000元(含“五险”,需扣除应缴部分)+绩效。

(二)城市文明驿站管理员

1、本次聘用的城市文明驿站管理员安排到城区各文明驿站开展相关服务工作,属城管执法局管理。

2、待遇:参照现行环卫保洁人员待遇执行。

(三)公厕管理员

1、本次聘用的公厕管理员安排到城区各公厕开展相关管理工作,属城管执法局管理。

2、待遇:参照现行环卫保洁人员待遇执行。

十、注意事项

1、凡在报名、现场测试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各报名人员必须提交准确、

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其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3、本次招聘相关安排,均在蓝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tian.gov.cn/)予以公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联系电话:029-82752276

附件:(点击下载1-3)

1、蓝田县城管执法协管员招聘报名表.doc

2、蓝田县城市文明驿站管理员招聘报名表.doc

3、蓝田县公厕管理员招聘报名表.doc

蓝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7月19日

原标题:蓝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antian.gov.cn/xwzx/gsgg/60f54baef8fd1c0bdc3b2a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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