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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5人公告
四川新闻网 2015-09-16 10:37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振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受江阳区公安分局委托,代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5名,派遣到江阳区公安分局相关部门警务辅助岗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5年四川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5人公告

  一、招收部门及名额

  计划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5名,招收部门为江阳区公安分局巡逻防控大队和各相关派出所。

  二、招收范围

  现户籍地为四川省常住户口。

  三、报考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志愿到公安机关工作,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2、取得高中以上学历。

  3、年龄18周岁以上(1997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口齿清楚。身高1.70米以上的男性(部队退伍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聘用)。

  四、工资待遇

  实行聘用合同制,由泸州市振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实行劳务派遣,每月基本工资1250元,加班工资500元,绩效奖励350元,均按国家规定统一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泸州市振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从警务辅助人员每月收入中代扣代缴),食宿自理。

  五、2015年四川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5人应聘流程

  1、报名及资格初审:请于2015年9月16日至9月18日上班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和驾驶证等相关资料到江阳区公安分局二楼治安管理大队会议室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咨询电话:3199811)。

  2、面试(通过资格初审者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3、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4、政审:体检合格者由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进行政审。

  5、聘用:政审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2015年9月14日

  原标题: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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