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山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政办规〔2018〕1号)、《文山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试行)》(文公联发〔2021〕2号)有关规定,结合文山州公安局实际,经文山州人民政府批准,文山州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3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为“辅警”)。以下内容为本次招录辅警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结合其岗位特点、资历条件等,实行动态调整,包含基本工资、级别工资、绩效工资,并缴纳五险一金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具体执行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文山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文山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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