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山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政办规〔2018〕1号)、《文山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试行)》(文公联发〔2021〕2号)有关规定,结合文山州公安局实际,经文山州人民政府批准,文山州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3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为“辅警”)。以下内容为本次招录辅警公示:
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文山人社网”、“文山警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后未发现不适于聘用情形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报考人须确保预留联系手机保持畅通,以便联系;因报考人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由报考人自行承担后果。
为保护报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招聘由文山州纪委、监委派驻文山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实名举报和如实反映问题。
面授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