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要 通 知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笔试《 民法学考试大纲》、《 文化综合考试大纲》精神,经研究,将2009年浙江省公安、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教育入学考试《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和《民法学》的满分均由原公告规定的100分调整为150分。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也作相应调整:
原公告规定的笔试成绩计算公式=(公务员公共科目成绩之和)÷2×50%+(教育入学考试成绩)×50%
调整后笔试成绩计算公式=(公务员公共科目成绩之和)÷2×50%+(教育入学考试成绩÷150×100)×50%。
特此通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公务员管理处 考试院考务处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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