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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金华市磐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聘协警公告
华图教育 2014-12-24 09:00

  为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磐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县就业管理处公开招聘合同制协警人员7名(其中综合室1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用工性质:劳务派遣工。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

  3、男性,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40周岁(197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4、身体健康要求:

  (1)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按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标准);

  (2)无纹身,视力条件为双侧单眼裸眼视力在0.8以上,身高在165CM以上。

  5、具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综合室协警岗位要求具有计算机专业文凭,有电脑公司、网络维护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7、服从交警大队岗位分配。

  二、工资待遇:月薪1300元,不含福利、补贴、年终一次性奖励等。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5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市场(振兴街55号)。

  (二)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

  2、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出具本人行为表现情况(含家庭成员情况及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并盖章;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无违法犯罪及是否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情况,责任民警签字并盖章;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的。

  四、笔试、面试

  (一)笔试、面试由县就业管理服务处、交警大队共同组织;笔试和面试各占50%。

  (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笔试、面试各100分,总分低于120分(笔试、面试成绩相加)的,不予录用;

  (四)组织笔试、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身体合格人员按成绩择优录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一经录用由县就业管理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磐安县就业管理服务处

  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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