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衢州江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人公告
市保安服务公司受江山市公安局委托,招聘派驻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35名,其中男性30名,女性5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2、具有中国国籍,为衢州市范围内户籍。
3、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2月18日至2001年1月18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着夏装裸露部位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心理疾病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大专在读,需提供在读证明)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
7、此前在市公安局从事过辅警工作的人员不予招录。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8日——2019年2月22日。
2.报名地址:江山市保安服务公司三楼办公室(地址:江山市南三街5号)。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者需携带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4张。
4.报名联系电话:0570-4033840。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三)体能测试
1.测试项目为1000米(女性:800米)、100米,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按照测试成绩与1:4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按招考计划数1:3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未达到合格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结束后,按体能测试成绩1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分相同者,以面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按招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报名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
(七)录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招聘对象,与江山市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驻用工单位。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年收入5-6万元左右(含社保、公积金),另外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根据工作表现及工作年限等适当加薪。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在各科目考试测试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3.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本公告由江山市保安服务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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