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报考监狱系统、戒毒系统、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30周岁(1988年9月18日至2001年9月18日期间出生),2020年高校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报考狱医(医生)、心理矫正(咨询)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3年9月18日以后出生);报考司法行政机关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35周岁(1983年9月18日至2001年9月18日期间出生),2020年高校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4.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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