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职位、对象及条件
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2名。具体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聘用制书记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6日至2004年1月16日期间出生);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掌握打字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和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职位名称 | 计划招聘数 | 性别 | 备 注 |
01岗书记员 | 11 | 男 | 加试打字技能测试 |
02岗书记员 | 11 | 女 | 加试打字技能测试 |
2、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7.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8.聘用制书记员的父母、配偶担任南岗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者在南岗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9.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3、报 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至2022年1月19日17时;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扫描文中腾讯文档小程序二维码,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照片。信息提交,完成报名。考生可在截止日期前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未上传照片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报名表二维码)
3.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填报要求:
①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②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③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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