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8日至2006年11月7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须于2024年11月7日前取得)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体要求见岗位表(附件);
5.截止2024年11月7日,户籍或生源地为运城市(含运城市13个县、市、区);
6.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退役士官和士兵应聘辅警的,其学历可为高中(中专),但应当在应聘后所签劳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有问题,找老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在校学生;
1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前,期间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面授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