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辅警
您当前位置: 政法考试首页 > 考试问答
2018省公务员考试公安专业知识考点预测: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网络整理 2018-04-18 11:14

  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小编整理了2018年省公务员考试公安专业知识考前考点预测速记及模拟题练习,希望可以帮助到即将参加2018年省考公安招警考试的考生们。


  ★预测考点 4 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考点速记】

类型 定 义 处 罚 原 则
犯罪预备 《刑法》第 22 条第 1 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刑法》 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中止 《刑法》第 24 条第 1 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刑法》 第24条第2款: “对于中止犯, 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未遂 《刑法》第 23 条第 1 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刑法》 第23条第2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4年公安招警备考资料包
上一篇:2018年4月公安招警考试报名时间公告汇总(截至4月18日) 下一篇:2018省公务员考试公安专业知识考点预测:犯罪未完成形态的模拟题
延伸阅读
辅导教材

面授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