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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重庆市公安局招聘公安警察所需条件
华图教育 2010-01-18 10:19

重庆市公安局招录条件

一、年龄条件
本科学历:年龄在30岁以内(1979年1月2日以后出生)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3岁以内(1976年1月2日以后出生)
二、身体条件
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硕士以上学历和特殊专业者(特殊专业须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公务员局确定)。身高可放宽至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双眼裸视4.8或矫正视力5.0(其他条件符合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
三、不能报考的情形
报考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不得报考:(1)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曾被辞退的;(4)受到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处分的;(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四、招录学历及专业
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刑事科学技术、法医、分子生物学(生物学)、外语小语种(日语、韩语、阿拉伯语等)、美术(人像组合识别)、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宣传类(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新闻学、新闻传播学、播音、主持等专业)、公安学类(侦查、治安、警察学)、心理学
硕士以上学历:法学类、计算机类、通信类、金融类、管理类专业
五、招录程序
报名初选--确定参考人员—签协议—组织公务员考试—体检--政审
六、笔试: 2010年4月29日(暂定),科目《申论》、《职业能力测试》
七、报名:学生完成报名表并在学校盖章后,由学校统一汇总交市公安局招警办公室。
 咨询电话:65338827、65355329

2010年重庆市公安局专才专录7700名警察招考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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