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我县城乡火灾防控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根据国家应急部等十三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应急〔2023〕85号)要求,经宝清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9人。
二、工作地点及岗位职责
(一)工作地点:
宝清县消防救援大队、七星泡镇、青原镇、朝阳镇、尖山子乡、七星河乡。
(二)工作岗位:政府专职消防队执勤队员、消防车驾驶员。
(三)工作职责:从事辅助消防安全保卫、灭火救援、业务训练等工作,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和所属乡镇政府实行“双重管理”,统筹负责人员调配与专业培养。
三、招聘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三)限男性,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至2007年6月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包括中专和高中);
(五)身高不低于160CM,身体和心理健康;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七)户籍限宝清县行政区划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在部队服役、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3.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具体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现场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报名
时间:2025年6月28日至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自行下载填写《宝清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报名登记表》,现场交给报名工作人员;
地点:宝清县消防救援大队,咨询电话:0469-5458119,余站长。
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辖区派出所开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社会保障卡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证件照3张(1寸蓝底或白底);
4.退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应聘驾驶员岗位人员需提供B1及以上等级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宝清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资格审查,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始终,在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5年7月15日8:00至17:00(工作时间)
地点:宝清县消防救援大队。
(四)体能测试
时间:7月20日(09:00-11:30,14:30-17:30)
科目:100米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体能评分标准见附件1),根据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比例进入笔试环节,如达不到开考比例,根据岗位实际情况,经工作专班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笔试
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科目:《综合知识》(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黑龙江省消防条例》为主,总分100分)。
(六)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2: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
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队列素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总分为100分;
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七)合成总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并列的,体能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体能测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八)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县级以上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先后顺序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内容详见附件2)。
(九)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工作,主要采取实地走访和函审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产生的岗位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先后顺序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根据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经实名反映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签订合同。经公示无相关问题后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实行2年一签,试用期为2个月。
(三)入职培训。新聘用人员参加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的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30天。
(四)入职。入职培训考核合格后按照成绩高低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分配。
六、职业发展和待遇保障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与其岗位等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按照《黑龙江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三部分构成(工资标准每月4300元,含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商保险、生育保险)。
休假制度:试用期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试用期满后,按照管理规定可以进行轮休,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驻勤(住宿)、上2休1制度。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招聘工作各环节将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八、注意事项
1.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关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通知,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耽误考试、体检等招聘环节,所产生任何后果自负。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试题等,均与招聘主办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未尽事宜由宝清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特此公告。
宝清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6月26日
原文标题:宝清县2025年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lbaoqing.gov.cn/bq/1253/202506/c07_2307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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