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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珠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书记员1名公告
珠海人力资源网 2018-01-31 09:35

  因工作需要,现招聘以下派遣人员,派遣至珠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岗位名称:书记员

  2、招聘名额:1名

  3、岗位要求:

  ⑴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8年2月1日后出生);

  ⑵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⑶专业要求:法学、中文、人力资源等相关专业,有法律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⑷能力要求:熟悉电脑操作,电脑打字速度达 120字/分钟以上。

  4、工作职责:

  (1)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2)配合仲裁员进行调查;

  (3)记录、送印、校对、发送法律文书和仲裁材料;

  (4)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5)仲裁院安排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待遇

  月实发工资约3300元/月;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工作时间:五天8小时,周末双休。

  三、用工方式

  应聘人员经考核录用后,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珠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接受该单位的统一培训和统一管理。

  四、应聘说明

  1、应聘材料: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身份证和职业资格证等材料的扫描文件;

  2、文件格式:应聘的岗位名称+姓名.RAR压缩包;

  3、接收邮箱:XM@zh-hr.com (请在Email的主题中注明应聘职位名称,标题格式为“应聘的岗位名称+姓名”);

  4、经审核简历符合条件者,合则约见,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提前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

  5、投递截止时间:2018年2月5日17时(条件不符合者请勿投简历);

  6、在招考、签订合同前后,均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本公告因故延期,原投递简历有效,无须重复投递。

  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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