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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宿城新区管委会城市管理招聘协管员15人公告
宿城区人民政府 2018-05-02 14:53

  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发布:2018江苏宿城新区管委会城市管理招聘协管员15人公告,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2018年5月3日(工作日期间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全文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城市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城市管理协管员15名(内勤人员3名,执法协勤人员12名)。

  二、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热爱城市管理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办事公道,吃苦耐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一)内勤人员

  1、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相貌端正;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中文文秘类、社会政治类、公共管理类、新闻类、广告学;

  3、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擅长公文写作,并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操作。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执法协勤人员

  1、男性,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身高不低于1.65米,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明显生理缺陷和不良嗜好;

  2、主要从事室外城市管理工作,能适应不定时加班或倒班等工作需要;

  3、具有文秘、计算机、规划、设计、建筑、法律、驾驶等专业特长人员及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面试成绩加5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注明报考岗位),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2018年5月3日(工作日期间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联系电话:宿城新区商务大厦六楼617室(宿城新区北海路11号)。联系人:任科长、陈科长,电话:0527-80905022。

  3.报名方式: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机动车驾驶证(如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书或材料(原件、复印件)。照片及各类材料复印件不退。

  4.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户籍、年龄、学历和报考证件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笔试、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笔试

  报考内勤人员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后需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知识,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本次“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指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未完成笔试科目考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均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面试

  对符合面试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紧急情况处置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公示

  内勤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执法协勤人员根据面试成绩及附加分计算总成绩。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因体检、公示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前,应聘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应聘者为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

  (五)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研究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否则后果自负)。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一年一聘。首次聘用含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对不胜任岗位要求人员予以辞退。内勤人员: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1800元/月、考核工资300元/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为基本工资2400元/月、考核工资1000元/月,缴纳“五险”。 执法协勤人员: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1800元/月、考核工资300元/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为基本工资2400元/月、考核工资600元/月,缴纳“五险”。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简章由宿城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宿城新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简章

  宿城新区管委会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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