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发布:2018四川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2人公告,报名时间:2018年5月28日至5月29日,报名地点: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11-18室),全文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审判保障工作,经我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发布):
一、招聘岗位
聘用制书记员2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热爱人民法院工作;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
5、年龄:18-30周岁;
6、文化程度: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7、能速写速记,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快速录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3)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现场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资格审查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8日至5月29日。
2.报名地点: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11-18室)。
3.报名应携带的材料:户籍证明、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以及与聘用岗位有关的其它材料(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
(二)考试
1、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计算机软件熟练程度、文档处理、速录等。
考核时间:2018年5月30日上午9:00
考核地点: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八楼会议室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成绩排名等额安排体检和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签定劳动用工合同
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成绩排名等额录取,新招录的合同制工作人员与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定《劳动用工合同》(聘用合同期间包括试用期),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不办理聘用手续。
四、合同制工作人员待遇
(一)工资待遇
新招聘的合同制工作人员每月固定工资、出差执行本院同岗位人员标准。
(二)其它待遇
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工作期间因公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招工作严格按公告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本公告由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何蓉 电话:0839-5566231
监督举报电话:0839-5566212
原标题: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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